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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日期:2023-02-21 17:36 浏览:36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计划引进教学科研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春季高层次人才引进职位表》(附件1)。

二、人才类别及引进待遇

一类:符合《安徽省高校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皖财教〔2020〕1600号)规定人才标准条件的人才,以及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认定的达到相当于上述人才标准条件的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授。

二类:担任教授职务,有较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科研成果。

三类: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发表一类期刊论文5篇以上;人文社科类发表二类以上期刊论文4篇以上)。②主持二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③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④主持一类成果推广1项。⑤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认定的相当于上述业绩条件者。

四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发表一类期刊论文 3 篇以上;人文社科类发表二类以上期刊论文2篇以上)。②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不含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③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第1名)。④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⑤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认定的相当于上述业绩条件者。

五类:担任副教授或非高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相应层次岗位上聘任满5年,且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未达到四类人才标准的博士研究生。

不同类别人才待遇具体如下:

引进人才同时符合省市级人才引进政策的,可申报省市级引才资助奖补。对于引进人才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政策协助解决。

三、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表中的“45周岁以下”为“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执行简化程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简历投递。

(一)简历投递

简历投递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日24: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书》(见附件2),经本人签字确认并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fyyzzp@126.com)。扫描件请以“姓名+岗位代码”方式命名。

(二)学校考核

由学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考核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采取面试、试讲(说课)或学术水平评审等方式灵活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学术水平、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和学术道德等。

考核打分采用百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低于70分的人员,学校不予录用。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果成绩相同,所有评委评分总分高者(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优先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2.体检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按相关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为保障学校师资队伍的相对稳定性,本次引进人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1.引进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以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标准。

2.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六、纪律和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举报和申诉。对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人才引进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我校官方网站上发布。

1、政策咨询:0558-2563559(邢老师)

2、监督举报:0558-2266861(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

            0558-2273009(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8-2562556(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使用(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职位表

     2.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书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2月18日

附件: